各系部、各部门:
为规范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和管理服务,方便参保人员医院持卡结算。请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于2018年3月起,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恢复产前登记业务(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暂不实行,按现有方式,生完登记报销一起提交),参保职工只需在生产之前登记即可,取消怀孕4个月内登记的限制,登记时提交《芜湖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生育登记表》一式两份及填表说明上的相关资料。注:2018年3月份之前包括3月份在内,已经生过的继续按现在的方式!登记保销两套资料一起交!
人事处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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