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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出台高校毕业生公租房租金补贴实施细则

发布:王光煜  皖江学院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日期:2016-07-14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高校毕业生公租房租金补贴流程,便捷资金发放,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委、芜湖宜居公司联合出台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公租房租金补贴实施细则,根据学历的不同,毕业生们能享受不同比例的补贴。

凡已签订承租合同、实际入住市区公租房的高校毕业生,且申请时已与芜湖各类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者,均可为补贴对象,补贴申领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具有博士学位者(含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80%,硕士学位者每月补贴60%,学士学位者每月补贴40%,专科毕业生每月补贴20%
    2013
6月至201410月期间租住公租房的,申请补贴时间为2014111日至20日。自2015年起,申请时间为每年71日至31日。租住人需准备包括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芜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租房租赁合同、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租住市宜居公司所属公租房的,申请人直接向市宜居公司指定经办窗口申请。租住区属公租房的,在各区指定单位负责受理。

补贴资金将由申请人租住的房屋产权属地财政先行垫付。市财政将会同人社局、住建委等部门建立人员实名制租住信息库,不定期对承租人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检查。对非本人居住、公租房转租、虚报冒领等情形,将追究法律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记录。

(原文链接:http://www.ahwh.hrss.gov.cn/news.php?id=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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