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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教职工业务档案管理基本规范

发布:王光煜  皖江学院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日期:2016-06-17  浏览次数     
 

    (一)设立档案柜,专人负责对教职工业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做到每学期及时收集、归类。

 

  (二)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及时归档、借阅、统计、保密、按规定鉴定、销毁,按规定做好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

 

  (三)按不同系(部)、部门编制档号,排列上架,做到按规定接收、移交、鉴定、利用等登记工作,确保安全完好无损。

 

  (四)归档的文件要做到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禁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等不规范的书写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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