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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叶元龙  皖江学院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日期:2016-12-14  浏览次数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85,以下简称《办法》),学院决定近期开展“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2008年前称之为“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2013年以后纳入省“振兴计划”,2013年称“高等学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待结题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022013年立项、本年度待结题的“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附件2

二、结题程序

1.个人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1)《结题报告》(附件3

2)《结题佐证(支撑)材料》(整套材料,须装订成册)

2.专家评审:人事处根据《办法》要求聘请专家进行评审。

3.网上公告。人事处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

三、其他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所填信息须与立项申请书保持一致。

2.根据立项材料及本通知时间安排,应如期结题但不提交结题材料的,暂缓办理课题经费报销等事项;确有原因导致结题困难的需提交书面《结题延期申请》。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题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加强项目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次结题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4.未尽事宜,依据《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5.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1216日(周五)中午12点前。

联系人:叶元龙(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5771528,邮箱:20399389@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8】5号).doc

 附件2:2012-2013年度待结题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基本信息表(3项).xls

 附件3: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

                                                人事处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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