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8〕5号,以下简称《办法》),学院决定近期开展“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2008年前称之为“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科研资助计划项目”,2013年以后纳入省“振兴计划”,2013年称“高等学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待结题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02—2013年立项、本年度待结题的“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附件2)
二、结题程序
1.个人申报材料(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1)《结题报告》(附件3)
(2)《结题佐证(支撑)材料》(整套材料,须装订成册)
2.专家评审:人事处根据《办法》要求聘请专家进行评审。
3.网上公告。人事处将评审结果公示一周。
三、其他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相关表格,所填信息须与立项申请书保持一致。
2.根据立项材料及本通知时间安排,应如期结题但不提交结题材料的,暂缓办理课题经费报销等事项;确有原因导致结题困难的需提交书面《结题延期申请》。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结题工作,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加强项目管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本次结题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完成。
4.未尽事宜,依据《办法》相关规定办理。
5.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周五)中午12点前。
联系人:叶元龙(人事处师资科),联系电话:5771528,邮箱:20399389@qq.com。
附件1:高等学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教人【2008】5号).doc
附件2:2012-2013年度待结题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基本信息表(3项).xls
附件3:安徽省高校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结题报告.doc
人事处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