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学院(筹)2023年财会人员招聘公告》要求,我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会人员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就有关考核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组和考核工作组,全面负责此次财会人员招聘考核工作。
二、招聘计划
具体见《芜湖学院(筹)2023年财会人员招聘公告》。
三、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宁缺毋滥。
四、招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学院初审
时间:10月23日至24日
学院根据招聘计划,结合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初审。初审结果于10月25日下午5:00前在招聘报名网站公布,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再逐一通知。
(二)资格验证
时间:10月27日(周五)上午9:00-11:30
地点: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江北新区苏州路66号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第一教学楼(5栋)B104教室(请从学院西门进入校园)。
来院参加应聘人员请务必根据学院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证书、证明等)到学院现场验证。主要包括:(1)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职称证书;(4)社保或公积金证明(可以网页截屏)。
现场需提交:(1)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3)职称证书复印件;(4)社保或公积金证明纸质版(满足招聘公告中的工作年限要求,其缴纳年限可累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三)考核
财会人员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考核
财务综合岗时间:10月28日(周六)上午9:00至10:40
地点:第一教学楼 (5栋)
会计核算、税务管理岗及主办会计岗时间:10月28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地点:第一教学楼 (5栋)
准考证下载及打印:10月27日下午4:00后登录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人事处网站,查看相关事项。
考核内容:见招聘公告,笔试均为闭卷,试卷总分100分。
学院考核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的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此比例最后一名分数相同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达到最低合格线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学院将于10月28日晚上8:00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入围面试考核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2.面试考核
时间:10月29日(周日)上午8:30开始
候考地点:二栋五楼501会议室
面试地点:二栋五楼510会议室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要素,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则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同一考官组所有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比例合成,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中客观题得分高者优先。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人员,并于10月29日下午5:00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未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人员,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及考察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5日,考生自行到当地三甲医院体检,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报告及无犯罪记录证明于11月6日之前提交到学院人事处。
(五)公示
学院通过校园网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签约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院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771511。
六、工作要求与待遇
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后的工作要求与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学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
学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江北新区苏州路66号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553-5771528。
芜湖学院(筹)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