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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23年辅导员招聘考核公告

发布:  皖江学院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日期:2023-07-10  浏览次数  预审:方芳(小)  终审:王光煜 
 

根据《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要求,我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工作已结束。现就有关考核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招聘考核领导组和专家组,全面负责此次辅导员招聘考核工作。

二、招聘计划

具体见《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2023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三、招聘原则

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宁缺毋滥

四、招聘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学院初审

时间:7月10日至14日上午

学院根据招聘计划,结合岗位需要,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初审。初审结果将在7月14日下午5:00前短信通知,未通过资格审的不再逐一通知。

(二)资格验证

时间:7月17日(周一)下午14:00-16:00

地点: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8号皖江学院西一栋二楼会议室(请从学院南门进入校园)

来院参加应聘人员请务必根据学院公布的岗位条件要求,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证书、证明等)到学院现场验证。主要包括:(1)身份证;(2)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若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持院系出具的可于20237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中共党员证明(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4)学生干部任职证明(院系盖章)或聘书;(5)有工作单位者,提供《招聘同意报考证明》。

现场需提交:1)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认证证明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若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提交院系盖章的可于20237月31日之前取得硕士或博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证明);(3)党员证明复印件;(4)学生干部证明复印件(聘书复印件);(5)《招聘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考核资格。

(三)考核

专职辅导员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两个考核环节。

1.笔试考核

时间:7月18日(周二)上午8:3010:30

地点:见准考证

考核内容:专职辅导员岗位笔试内容为辅导员工作相关内容,

笔试均为闭卷,试卷总分100分。

学院考核组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此比例最后一名若分数相同的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成绩。学院将于7月18日晚20:00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名单。未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2.面试考核

时间:7月19日(周三)上午8:00开始

候考地点:西一栋二楼西侧会议室

面试地点:西一栋三楼东侧会议室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专职辅导员的基本素养,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和相关问题答辩等。

学院考核组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量环节人员,并于7月19日下午5:00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名单。未进入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量环节人员,学院不再逐一通知。

(四)体检及心理健康水平测量

体检时间为7月20日上午,学院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同时在手机上完成心理测量。

(五)公示

学院将于2023年7月24日前通过校园网公示拟聘及递补人员名单。

(六)签约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相关聘用协议。

五、工作监督

本次人员招聘工作在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欢迎社会和学院广大教职工进行监督。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按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53-5771511。

六、工作要求与待遇

相关岗位工作人员聘用后的工作要求与待遇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学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其他

学院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津西路8号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方老师,电话:0553-5771528。

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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